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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上涨势在必行 水企市场风险降低

时间:2008-10-08 13:47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武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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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水务企业的经营效益,国家规定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8~10%。但长期以来,自来水作为商品的观念淡薄,水价不能体现其商品的价值。而水价变动需要通过政府、企业和当地百姓三方参加的听证会,每次调价都要考虑到居民承受力等种种问题,因而上涨速度缓慢。而2007~2008年度CPI的持续高涨以及诸多政治因素导致水价上涨预期的兑现更是雪上加霜。对于水企来说,这就意味着更大的市场风险。

城市水价由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城市供水价格以及污水处理费四部分构成,综合体现为城镇居民和其他水用户基于用水量的最终整体支付。中国水网2008年度报告一《中国水业政策与风险分析》提出,水价除受成本影响之外,在整体上受着政治、经济、水资源、社会、文化等非成本因素的显著影响。水价中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城市供水价格是狭义上的水价,是基于生产和服务成本上的水价,受成本的影响,污水处理费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其在一定程度上受污水处理成本的影响。

水价影响因素多 上涨复杂

政治因素。城市自来水的公共物品及自然垄断属性决定了城市水价属于政府定价,水价首先受政治因素的影响。

  影响水价的政治因素包括国家福利制度的深度、国家发展的战略规划、税收政策导向以及政治稳定的考虑等方面。国家的发展战略规划从宏观上约束着地区的用水需求,比如南水北调工程在更多意义上具有战略意义,北京、天津等城市必须按照国家的战略规划接受一定量的调水,直接影响了北京等沿线需水城市的水资源费乃至整体的水价水平。《中国水业政策与风险分析》指出,城市水价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到水行业改革政策的影响,一些重要水业政策的出台成为城市水价改革的依据和推动力。

经济因素。城市水价从根本上隶属于经济范畴,具有公用物品特有的经济规律,与社会经济的各方面有着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水价空间首先受制于消费者的支付能力,城市的经济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决定着水价的承受上限,水费的支出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是国际上公认的警戒线。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政府对水价补贴的能力和意愿,影响向公众收取水价的高低;政府财政选择性承担的环境责任越小,公众支付的环境水价会越高。

水资源因素。从西方经济学角度,供需决定价格,水资源是城市自来水产品的原料,水资源的供给对水价中的资源水价必然产生重要的影响。对水资源要素的评价分为水资源量的多少,距离的远近,水质的好坏,以及水环境的自净能力几个方面。水资源量的多少即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决定了水资源的供应,对水资源费的收取起决定作用。

社会文化因素。中国社会正由农业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变,由农业文明向城市文明转变,农业经济中水的价值是无偿的或象征性的低价,而城市经济中水是一种商品,水价要体现水的真实商品价值。另外,居民的生活习惯因素造成不同城市人均用水量的差异,对水的需求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水价。


  水价是政府、消费者、企业三方博弈的结果

政府、消费者和企业对于水价的定价目标,有着不同的期望。对于政府的而言,水价的改革目标是充分体现水资源紧缺状况,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的建立。对于消费者而言,水价就是最终支付的关联于用水量的全部价格,消费者期望的是保证服务、安全以及水质条件下的低水价。对理性的战略性投资人而言,水价的目标则是保障持续、稳定、长期、合理的投资收益。

水价的形成过程虽然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但是实际上是上述三方利益目标在一种博弈中寻求均衡的过程。水价四部分组成中,是完全进入终端水价,还是部分保留为政府财政责任?以什么样的原则和尺度进入价格?

《中国水业政策与风险分析》认为,问题的答案取决于政府和社会对政治、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产业政策和水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状况等综合因素的判断;取决于政府在推进水业市场化进程中对“消费者支付原则”执行的深度和广度;取决于政府、消费者和企业三方的责任区分和利益均衡。

水资源费或成突破口 水价之箭“已上弦”

目前水价政策执行现状不佳。价格听证会很多被地方政府完全左右,形同虚设,价格中对企业的成本控制仍处于空白。特别是污水处理费的提高和收取一直与原订目标有差距,地方政府在提高污水处理费时积极性不高,且污水处理费收取率偏低。长期研究公用事业改革的国融大通总经理李智慧指出,目前水务企业全线亏损,水价被动上涨的压力很大,但真正实现起来有很大难度。

水资源费可能成为水价上涨的突破口。在8月份,水利部表示随着资源产品价格调整的加速,水价即将提高。对此,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博士提出,水利部不是价格主管部门,对水价尤其是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没有发言权,这个表态应该是水资源费调高的信号。

然而8月29日颁布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删去了国家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的规定,但这并没有影响该制度在地方的逐步推广。据统计,目前全国660多个城市中有近80个城市实行了居民生活用水累进加价收费制度。

近期太原、石家庄等城市相继上调水价。水价的上涨是必然的趋势,但是对于水业企业来说,上涨的幅度和速度是否能够抵消水企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高CPI下的诸多市场不稳定因素?这有待大幅调价后才能下定论。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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