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环保厅获悉,为保障饮用水安全,黑龙江省“十一五”期间共投入资金4.2亿用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据悉,今年,黑龙江省纳入工作范围的饮用水水源地共165个,共涉及服务人口1419万人,占全省城镇人口总数的71%。黑龙江省“十一五”松花江流域规划支持哈、齐、大等全省10个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共投资4.2亿进行保护区标志设立、隔离防护、污水拦截、污染源综合整治等项工程,目前已有8个项目完工,累计完成投资3.4亿元。此外,污染减排、松花江规划工业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相继建成投入使用,缓解了工业源和城镇生活污水对下游饮用水源地的威胁,水源地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另悉,黑龙江省列入《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中的项目,将于2015年前完成的规划项目总投资达到22.16亿元。
编辑:姚森婧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