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众参与价格决策时,大多采取公共服务价格听证形式,据了解,我国于2002年颁布首部有关价格听证的立法,截止2011年,已有19种公共服务价格列入听证范围,水价调整听证也为其中之一,究竟水价调整价格听证在我国所起到的作用和效果如何呢?3月24日,在由中国水网、清华大学共同举办的“2012水业战略论坛”上,亚洲开发银行黄敬闽女士对我国水价改革中公众参与机制与效果做了相关的分析。
黄敬闽介绍,我国自1998年以来,共举行了380多次水价听证会,仅有4次被否定,其中3次为2008年以前,2008年至今仅1次。目前听证会面临被质疑的现状:参与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是否真正代表了公众的意见,供水成本是否对公众公开,公众是否真正参与了决策的制定。黄敬闽表示,举办水价听证,首先要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加大公众宣传力度,其次提高定价的透明性,完善价格审定制度、适度公开财务成本信息、披露听证决策过程信息,最后收集公众反馈观点,让公众真正的参与到决策中去。
据亚洲开发银行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哈尔滨、北京、济南、南京、上海五个城市1992年~2001年平均调价5.8次,2002年~2011年平均调价2.7次。目前多数城市供水企业遭受了严重的财务损失。据了解,在全国范围内, 2008年水业亏损高达40亿人民币。城市供水公司重新需要政府的财政补贴,水公司的财务独立性被严重破坏。
黄敬闽表示,水价听证会并不是公众参与决策唯一方法,但却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对于改善水价听证会,促进水价改革,她说,水价听证需加强听证宣传、让政府主导,使更多的公司与大学和公众参与进来。促进公众的沟通、扩大参与幅度,延长听证时间,设置民意调查统计,协助公众更好的了解供水的成本费用。
编辑: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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