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点行动
(一)继续实施水专项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和重大专项聚焦调整要求,与水污染防治、海绵城市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和计划结合,重点研发流域水循环系统修复、水污染全过程治理与再生水循环利用、饮用水安全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提升和长效管理机制等五位一体核心关键技术,构建集“先进性、系统性、协同性、工程性、普适性”为一体的流域水环境管理、流域水污染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三大技术体系。以京津冀区域、太湖流域为重点,进行综合调控重点示范。
构建流域水环境管理、流域水污染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体系,并将三大技术体系在四个典型流域开展技术应用和推广。
参与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建成规范的生物安全性评价技术体系,确保转基因产品环境安全。参与实施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科技重大专项,构建高分卫星环境遥感应用技术体系,为建立我国“天空地一体化”环境监测业务化运行系统提供技术基础。参与实施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科技重大专项,不断提升核设施、核活动安全水平,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能力,为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一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治理、废物资源化、化学品风险控制、核与辐射安全等领域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集中解决一批重大区域生态环境科学理论问题,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与装备,示范应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形成一批解决区域环境问题的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
(三)推进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重大科技工程
推进“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科技重大工程,围绕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构建水、气、土协同治理,工、农、城资源协同循环,区域环境协同管控的核心技术、产业装备、规范政策体系。建成一批综合示范工程,形成京津冀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系统解决方案。
(四)鼓励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鼓励环保科研、高校、企业等单位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促进环境领域的基础和前沿研究,增强源头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环境污染及其健康效应、土壤生物的生态功能与环境效应、地理空间数据挖掘与地学建模等学科领域的国际地位。
(五)加强基地和人才建设
推进环境保护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等建设。
加大投入,支持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学观测研究站等能力建设和运行管理。支持环保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在环保领域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加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环保科技体制机制
完善环保科技管理,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益。科研项目立项要充分考虑国家改善环境质量的科技需求,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建立科学的成果考核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技术成果信息公开机制,培育环保科技中介服务市场,做好科技示范工作。促进国家统一的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环保科技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共享服务提供支撑。
以国家事业单位改革和科研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国家环保战略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激发环保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以市场为导向,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协同创新的资金投入、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与利益共享机制。
(二)加强环保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继续实施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工程。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各级环境科研院所培养和引进环保科技人才。鼓励环保科技人员参与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杰出青年基金计划”等,培养一批新的环境科研领军人才。
深化环保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环保科技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完善环保科技人才选拔和淘汰机制,优化环境学科布局和人员队伍结构。加强科研职业道德建设,开展诚信教育,建立环境科研人员诚信体系和惩戒制度,遏制科学研究中的浮躁风气和学术不良风气。
(三)拓宽环保科技资金投入渠道
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资源支持,加大环保公益性基础性研究的投入。争取财政资金,保障环保战略、政策制度及标准研究,支持行业创新平台基础条件建设。积极引导地方政府、企业增加环保科技投入,开展区域性环境问题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充分利用国际合作渠道,积极吸引国际资金或基金用于环保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四)深化环保科技合作
鼓励国内环保科技机构与世界一流环保科技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支持国际高水平科学家来华开展合作研究,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积极参与推动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吸引海外高层次专家和团队联合承担科研项目。进一步加大对环保国际交流的支持力度,通过技术引进、革新和集成创新进一步提升我国环保科技的整体水平。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环保科技国际合作,建立国际科研合作平台。
(五)加强环保科学普及
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为切入点,加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绿色消费科学知识的普及力度。不断增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动力和良好氛围,形成联合、联动、共享的环保科普工作格局。加大科技成果科普化力度,创作一批公众喜闻乐见的环保科普作品,创建一批国家和地方环保科普基地,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全媒体科普传播模式。积极开展环保科普信息化建设,推动公众的环保科学素质显著提升。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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