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雨水集蓄与利用。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新建小区、城市道 路、公共绿地要完善雨洪资源利用设施,增加对雨洪径流的滞蓄能 力,推进雨洪资源化利用。在有条件的山丘区,大力推广雨水集蓄 利用,发展集雨节灌。
大力发展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推动沿海地区的高耗水行 业开展海水直接利用,支持高耗水工业项目利用海水淡化水作锅炉补给水和工艺用水,大力推进以海水直接利用和采取热电联合淡化海水的方式解决大规模工业用水水源。鼓励有条件的沿海缺水城 市,将海水淡化水作为市政新增供水以及应急备用水源的来源之 一。推广海水淡化在海岛地区供水保障的应用,鼓励太阳能、风能、 潮汐能等非并网新能源耦合海水淡化装置建设。
加大矿井水和苦咸水利用。在大水矿区,推进富余矿井水收集, 拓宽矿井水的利用途径;在缺水矿区,重点推进矿井水资源化利用。 因地制宜修建矿井水利用和净化设施,把矿井水利用与矿区及周边 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有机结合。新建煤炭开采项目要尽量利用矿 井水作为工业用水。推进饮用苦咸水水质改良工程,加强苦咸水淡 化利用研发,建立苦咸水改良产业体系。
专栏 6 节水补源示范工程
开展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综合示范,开展县城雨水、废污水、苦咸水等非常规 水源综合利用示范,开展典型矿区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开展海岛海水淡 化应用及改造示范,实施饮水特困乡镇苦咸水淡化和雨水集蓄利用,推进渔船海 水淡化利用。
五、 区域布局
根据我国不同地区水资源禀赋、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压力负 荷,未来区域水资源需求、节水潜力以及区域水资源调配和可持续 发展对节约用水的要求,按照东北、华北、西北、西南、华中、东 南六大区,分区确定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点方向和任务。
(一)东北地区:着力提高用水效率
辽宁、吉林、黑龙江 3 省是我国重要的原材料、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粮食生产基地。区域水资源分布不均,由东南向西北递减,供 水保障程度和灌溉水利用率不高。全区 2015 年 GDP 约 5.78 万亿元, 总人口 1.1 亿人,城镇化率 61%;2015 年耕地面积 4.2 亿亩,灌溉 面积 1.4 亿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约 4700 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约 4200 万亩;2015 年用水总量 630 亿 m3。
围绕全面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和国家商品粮基地建设的 要求,通过节水改造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 结合资源枯竭、产业衰退地区转型发展,加快高耗水工业节水技术 改造,淘汰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 正)》淘汰类的工艺设备和产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城市老 旧供水管网改造,降低漏损;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大力实 施城镇节水改造。到“十三五”末,全区约 130 个县级行政区达到 国家节水型社会标准要求,15 个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达到国家节水 型城市标准要求。推进规模化节水增粮,中西部地区合理发展滴灌 喷灌,积极采用深松整地、抗旱坐水种等措施,具备规模化耕作条 件的地区集中连片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东部三江平原等地区加大水 田节水改造力度,减少地下水开采。到 2020 年,全区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 1100 万亩。
(二)华北地区:以结构调整促节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 6 省市是我国政治文化 中心和小麦主产区。区域水资源严重紧缺,许多地区水资源开发利 用过度,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全区 2015 年 GDP约 18.21 万亿元,总人口 3.4 亿人,城镇化率 56%;耕地面积 4.0亿亩,灌溉面积 2.7 亿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约 1.4 亿亩,高效节 水灌溉面积约 10700 万亩;2015 年用水总量 760 亿 m3。
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山东半岛、太原城市群等 发展要求,优化供用水结构,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控制 灌溉规模,降低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压减钢铁等行业过剩产能, 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推进城镇节 水改造,加大污水再生利用、雨水集蓄、海水淡化、矿井水等非常 规水源利用力度。到“十三五”末,全区约 270 个县级行政区达到 国家节水型社会标准要求,52 个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达到国家节水 型城市标准要求,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30%以上,区域非常 规水源利用量达到 25 亿 m3,占比由 7.4%提高到 8.4%。大力推进 华北节水压采,以京津冀地区为重点,发展高效节水、实施水源置 换、调整种植结构、适度压减灌溉面积,逐步退减地下水超采量和 挤占河湖生态用水。到 2020 年,全区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 2980万亩,压减灌溉面积约 450 多万亩。
(三)西北地区:以水定发展
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6 省区是我国重要的 能源基地和生态屏障区。区域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水 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低,生产与生态环境用水矛盾尖锐。全区 2015年GDP约 5.73 万亿元,总人口 1.3 亿人,城镇化率 52%;耕地面积3.9 亿亩,灌溉面积 1.9 亿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约 1.1 亿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 7000 万亩,2015 年用水总量 1070 亿m3。 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及重要经济区、能源基地等发展要求,以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为控制,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生 态基本用水需求,促进资源环境逐步休养生息。严控高耗水行业发 展,提高能源化工等重点行业用水效率准入门槛,新建项目或转移 产能必须配套先进节水工艺和设备;在重点行业推广空冷、一水多 用等节水技术改造,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城镇节水改造,到“十 三五”末,全区约 200 个县级行政区达到国家节水型社会标准要求,26 个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加快实施 饮用苦咸水水质改良工程,改善苦咸水地区人民的生活质量。根据 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水土开发和灌溉发展规模,限制和压缩高 耗水作物种植面积。推进西北节水增效改造,加快骨干渠道防渗改 造,因地制宜推广管灌、滴灌、喷灌,内陆河区、传统井灌区优先 发展微灌。在草原牧区合理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到 2020年,全区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 3570 万亩,压减灌溉面积约 1200万亩。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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