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温室气体和有毒有害废气污染控制
实施试点示范工程,大力推进瑞景社区等省级低碳示范社区建设。增加森林、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开展海洋碳汇技术研究和推广,加强低碳技术的研发机构和公共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稳步开展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碳排放权配额分配等工作。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制度,构建市、区、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体系。
加强排放有毒废气企业的环境监管,对重点排放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把有毒空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重要内容,明确控制措施和应急对策。积极推进铅、汞、镉、苯并(a)芘、二噁英等有毒空气污染物调查性监测,完善防控措施。
积极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强化履约能力建设,完善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和进出口的审批、监管制度。按照《蒙特利尔议定书》的要求,完成含氢氯氟烃、医用气雾剂全氯氟烃、甲基溴等约束性指标的淘汰任务。
专栏4:“十三五”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重点项目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和厦门腾龙特种树脂热电厂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提效技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浓度达到燃气轮机排放标准。
锅炉(工业窑炉)综合整治:全市燃用煤炭、重油或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工业窑炉等燃烧设施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改造以及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治理。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大气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调查和治理,分批下达治理企业名单,对排放不达标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和关停。重点开展印刷、表面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黄标车淘汰:2017年底前全市黄标车基本淘汰。
餐饮油烟治理:实施调查摸底,确定整治名单;清理整治无证照餐饮项目和餐饮流动摊点;清理整治单位食堂和试点安装油烟在线监控;清理整治禁设区域餐饮项目。
道路行道树喷淋系统:道路两边增设多层次防护林带,增加市区乔木的种植比重,采用喷雾灌溉,在满足树木灌溉需求的同时减少道路扬尘。
工地喷雾降尘:工地边界实行喷雾降尘,土头堆放区域应采取覆盖降尘、水炮喷淋降尘等措施。
7.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体制
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积极配合海峡西岸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在厦漳泉区域同城化的框架下,建立厦漳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召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完善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优化大气自动监测点位布局,开展边界层垂直扩散监测。建立空气质量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完善空气质量预报业务系统,加强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建设,提高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能力。完善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实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源限产、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等紧急控制措施,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大气污染扩散条件、废气治理等课题研究。修订《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锅炉和工业炉窑排放控制。
(二)综合整治陆、海域水环境污染
依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厦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2015-2030年)》、《厦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和《厦门近岸海域水环境污染治理方案》,以大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障水资源供给安全为重点,以恢复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为根本,统筹推进地表水、地下水和海域污染防治工作。
1.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
(1)强化工业污水集中治理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全面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印染、染料、炼油、电镀、化工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编制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方案,推进电镀、印染、农副食品加工、酿酒、饮料食品、废纸造纸、化工、有色金属、医药、石材加工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并实施清洁化改造;新(改/扩)的十大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按规定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方可接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园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垃圾集中收集转运或处理设施。现有省级及以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应全面实施污水集中治理并完善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其他类型开发区、工业园区于2017年底前全面实现污水集中治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加快推进新开发片区的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建设。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实施提标改造,2017年底前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或再生水利用标准要求,尾水用于生态补水的,要求达到被补水水体的功能区水质标准。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排入水体的污水,其排放标准达到或优于所排放水体的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完善运行管理监控平台,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推进污泥处置处理,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加大非法污泥堆放点的查处力度。修订《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城镇污水的排放控制。加快西炉再生水厂等再生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
完善各区尤其是岛外新城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系统,结合旧区改造、新区建设、道路改扩建等工程,配套和完善污水管网和泵站建设,实现建成区、新建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港区、工业区及工业区周边农村污水全部截流、收集、纳管和处理。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完成本岛污水全截流,杜绝岛内污水直排入海。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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