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社会资本方: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江苏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财政部、住建部和水利部共同宣布的中央财政予以支持的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项目之一,也是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二批PPP项目典型案例。作为既有城区海绵城市建设PPP,本项目因地制宜,将海绵城市与老小区改造、旧城改造等相结合,实现有序修补和有机更新。
项目总投资为25.8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资12亿元,项目公司投资13.85亿元。前者由社会资本施工建设和运营维护,以海绵城市源头项目为主,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小区LID改造、生态修复和引水活水工程、湿地生态系统等项目;后者由社会资本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海绵城市过程和末端项目为主,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雨水泵站、排口排涝、径流、面源污染治理等综合达标工程项目,期满后移交给政府方。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4.62亿元,其中镇江市政府方出资代表水业公司出资1.386亿元,持股比例为30%;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3.234亿元,持股比例为70%。为了降低项目融资成本,本项目在采购前后引入金融机构进行竞争,最终获得的最优贷款条件为基础利率下浮12%、贷款期限23年。
中标社会资本方: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6.安徽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清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包含“流域治理+海绵+黑臭水体治理”的池州市老城区连片改造项目。即按照“老区连片改造:流域+海绵+黑臭”的模式,根据源头改造→中端整合→末端治理→绩效考核达标的全流域整治理念,将相关子项整合成体现流域性特征、系统性突出的PPP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8.96亿元。项目由社会资本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期满后移交给政府方。其中,建设内容包括城市湿地森林公园综合利用暨清溪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处理工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汇景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工程、观湖赵圩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工程。回报机制上,在运营期内,市住建委通过对项目公司服务绩效水平进行考核,实现绩效考核结果与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的支付挂钩。其中,运营维护服务费根据年度运营维护成本、合理利润率及绩效考核系数进行测算;在项目运营期内,如项目公司连续两次绩效考核结果得分低于70分,则可用性服务费支付金额为当年金额的90%,直至绩效考核结果得分不低于70分;9个子项出水水质必须满足绩效考核办法相应的出水水质标准,否则按每个不达标子项扣减5%的可用性服务费。本项目融资中,深圳水务集团利用自身AAA级信用,通过发行中期票据形式,获取项目所需债务性融资。
中标社会资本方: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7.福建龙岩市四个县(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内少有的跨区县综合性PPP项目,也是众多乡镇污水处理厂打包的PPP项目。本项目通过厂网一体化来整合多区县下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现统一运营管理。本项目将每期可用性付费的一定比例与绩效考核情况挂钩,严格按效付费,确保运营质量水平,体现长期绩效达成的目标要求。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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