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环保厅印发《陕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根据方案,陕西十三五期间将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将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程。2016年底前,关中地区再完成942万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实现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全部超低排放;2018年底前,陕北、陕南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和关中地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硫化床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到2020年,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新建电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全文如下:
陕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送审稿)
第一章 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十二五”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优化发展、惠泽民生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全力实施了污染物减排、环境质量改善、农村生态治理、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全民环保素质提升等六大工程,在全省GDP年均增长11.1%、城镇化率五年提高7.4个百分点的情况下,全面完成“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2015年,全省GDP总量达到1.82万亿元,居全国第15位,人均GDP达到7721美元。与此同时,全省环境质量有了整体提升并保持了持续向好态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以关中城市群为重点的城市大气质量不断向好。全面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铁腕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大措施。全省共拆改燃煤锅炉7580台,共计2.02万蒸吨;从2014年开始,关中地区燃煤量由以往每年6-7%以上增幅扭转为3%降幅;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38.1万辆,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全部淘汰;率先在全省全面供应国Ⅴ汽柴油,提前3年达到国家要求;严格实行建筑施工现场“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西安、咸阳冬季出土工地停止施工;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关中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西安西郊热电厂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严格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秸秆、垃圾焚烧现象明显减少,造林绿化498万亩,保护恢复湿地146万亩,退耕还林56万亩。在各项措施的推进下,以西安为代表的关中城市群大气质量改善明显,2015年关中5市平均优良天数为263天,比新标准实施首年平均增加39天,其中:西安市优良天数达到251天,比2013年增加113天,重污染天数下降48天,PM10,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33.7%、44.8%,降幅居全国74个重点城市前列,有效扭转了被动局面。陕南和陕北地区空气质量也出现一定改善。
以“一河两江”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初显成效。全面完成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集中整治任务,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94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6万吨/日。开展拉网式排查,封堵排污口173个。创新渭河流域跨省污染治理机制,推动上下游污染共治,全国首创省际间上下游河流生态补偿方式。渭河干流消灭黑臭,如期实现“变清”目标,高于国家要求并提前一年完成。认真落实汉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通过兴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关停“两高”企业,重金属综合整治等举措,汉丹江水质稳定保持优良水平。全面启动陕北重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延河、无定河水质保持稳定。在各项措施的推进下,全省23个水质国控断面全部消除劣Ⅴ类;Ⅲ类以上水质断面由2010年的12.5%提高到73.9%,超额完成国家“十二五”规划目标。2015年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较2010年下降46.9%和69.2%,入黄出境断面水质由2010年的劣Ⅴ类稳定达到Ⅳ类。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8%以上。
以三大措施为抓手的污染减排任务超额完成。持续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纳入国家“十二五”目标责任书的192个减排项目全部完成。规模以上火电机组脱硫旁路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封堵,石化催化裂化装置、钢铁烧结机全部脱硫,10万千瓦以上机组、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全部脱硝。自加压力完成了关中16台628万千瓦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省脱硫、脱硝机组分别占火电装机总量的99%和96%。全省所有县区建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到83.2%。在全国率先实行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全交易,并将交易市场延伸到市一级,实现交易额7.5亿元。156个排污企业率先实施总量刷卡管理,163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四项污染物减排目标全部超额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完成“十二五”任务的186%、139%、284%、183%,其中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提前2年完成国家目标,一直处于西部领先位置。
以农村连片整治为切入点的生态保护全面推进。我省被纳入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省政府连续三年召开现场会,安排部署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累计投入23.06亿元,对90个县区592个乡镇、3951个行政村实施环境整治,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600万群众受益。创建国家级生态区、生态乡镇、生态村39个,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765个。森林覆盖率提高了1.6个百分点,秦岭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巩固。陕北在保障国家能源开发建设的情况下,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省新增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升级1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61个,总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上升到5.5%。
以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监管为重点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建成咸阳、汉中两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能力达3.2万吨/年;建成9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能力达2.95万吨/年,全省危险废物和设区市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建成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全程监控危险废物省内转移,有效防范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行为。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加强。各类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得到有效管控,放射性废(源)物得到严格收贮,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环境风险安全可控。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潼关县等6个重点区域提前完成“十二五”削减目标。开展大气、饮用水源地、尾矿库、工业园区等专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织环境应急演练100余次,全省未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妥善处置了陕北石油泄漏、甘肃锑污染等突发环境事件,有效保障了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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