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水生态环境保护
1.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清理整治,所有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完成物理和生物隔离工程,以及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建设。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管理机制,建立跨设区市上下游水环境共保协调机制。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全省1238个日供水大于1000吨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全部完成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各设区市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水质、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2.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截止9月底,全省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完成率为23.04%。各设区市完成率在20.1%~38.5%之间,分别为:丽水38.5%、衢州29.2%、绍兴25.3%、金华22.2%、杭州22.1%、台州21.4%、宁波21.2%、嘉兴21.0%、湖州20.9%、温州20.6%、舟山20.1%。
3.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5个入海河流断面水质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截止9月底,全省共核实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303个,其中,非法设置的排污口266个,设置不合理的排污37个。目前,全省已完成两类入海排污口整治134个,占全部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的44.2%。宁波、舟山、台州、温州4个市完成进度分别为88.9%、53.5%、21.4%、9.1%。
4.落实水专项示范任务。设置了2018年启动的水专项独立课题“太湖流域浙江片五水共治长效管理机制创新与水环境治理技术集成推广应用”,该课题9月25日通过择优审查。9月21日,省政府与环保部在安吉签订《践行“两山”思想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区推广水专项科技成果》合作协议。嘉兴市水污染协调控制与水源地质量改善项目已通过立项评审,正在进行项目合同任务书审查,将于年底前启动实施。
请各市务必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工作滞后和突出水环境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2017年国家和省《水十条》规定的重点任务和水质目标。
附件:1.2017年1至9月各设区市水质情况
2.2017年1至9月水质下降断面水质情况表
3.截止9月尚未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的污水厂清单
4.2017年1至9月《水十条》重点任务进度滞后情况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0月23日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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