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中国水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信息来源:全国各级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悉,北京市房山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处理站一片区和二片区发布预中标结果。
一、北京市房山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处理站一片区)PPP项目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人与华航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联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预中标北京市房山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处理站一片区)PPP项目。
本公示为本项目预中标公示,公示详细内容详见附件预中标公示,预中标金额为:运维服务水费单价(元/㎡):4.11、可用性年付费额(万元/年):2667.13、建安费下浮率(%):0.50%
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32264.41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运营期第一年政府支付项目公司建设期利息1660.00万元。其中资本金11339.33万元,其余22585.09万元通过银行贷款等渠道筹措。
(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农村污水处理站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17850m³/d。
(2)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改扩建项目,属于水利建设行业。拟对155个村庄实施污水处理工程,按照未建站村、已建站村、单户等情况分为3大类,总共涉及污水处理站134座。
(3)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合作期25年(含建设期3年)。
(4)运营服务范围:本项目运营服务范围包括房山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处理站一片区)涵盖的城关街道、拱辰街道、阎村镇、青龙湖镇、河北镇、佛子庄乡、大安山乡、良乡镇、周口店镇、南窖乡、霞云岭乡、石楼镇及史家营乡13个乡镇的总计处理规模为17850m³/d的所有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维护。
(5)进水水质要求:考虑污水处理站进水指标的不确定性,本工程设计污染物排放指标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 31962-2015)表一中的A级标准选取。
(6)出水水质要求:按照《北京市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农村污水处理站的排放标准按照北京市发布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根据新建污水处理站出水拟排入附近水体的水质分类及污水处理站拟建设规模,确定规模≥500 m³/d的污水处理站,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的相关规定;规模<500 m³/d的污水处理站,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二、北京市房山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处理站二片区)PPP项目
北京华禹清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人与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预中标北京市房山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处理站二片区)PPP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33547.38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运营期第一年政府支付项目公司建设期利息1726.01万元。其中资本金11790.23万元,其余23483.17万元通过银行贷款等渠道筹措。
1.本公示为本项目预中标公示,招标公告日期为投标邀请书发出日期,中标日期为预中标日期,公示详细内容详见附件预中标公示,2.预中标金额为:运维服务水费单价(元/㎡):4.26、可用性年付费额(万元/年):2785.96、建安费下浮率(%): 0.00
(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农村污水处理站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17035m³/d。
(2)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改扩建项目,属于水利建设行业。拟对190个村庄实施污水处理工程,有9个村庄的污水已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3个村庄已经有治污项目实施工程,其余178个村庄按照未建站村、已建站村、拟搬迁村等情况分为3大类,总共涉及污水处理站154座。
(3)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合作期25年(含建设期3年)。
(4)运营服务范围:本项目运营服务范围包括房山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处理站二片区)涵盖的韩村河镇、长沟镇、窦店镇、琉璃河镇、大石窝镇、十渡镇、张坊镇、蒲洼乡8个乡镇的总计处理规模为17035m³/d的所有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维护。
(5)进水水质要求:考虑污水处理站进水指标的不确定性,本工程设计污染物排放指标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 31962-2015)表一中的A级标准选取。
(6)出水水质要求:按照《北京市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农村污水处理站的排放标准按照北京市发布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根据新建污水处理站出水拟排入附近水体的水质分类及污水处理站拟建设规模,确定规模≥500 m³/d的污水处理站,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的相关规定;规模<500 m³/d的污水处理站,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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