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绿色采购。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中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的比重,优先采购节能节水的能效水效标识目录产品,推动政府采购云平台商品目录中增加低碳产品种类。探索进一步提高政府低碳产品采购要求,提高政府低碳产品采购比例要求,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规模。
倡导低碳生活。开展全民节能型消费和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将绿色低碳理念纳入教育体系,开展低碳校园建设,以教育带动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利用我省数字经济、互联网优势,探索碳普惠制度,推动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大力实施“光盘行动”,鼓励适量点餐,公务接待简约化,遏制食品浪费。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民众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等低碳方式出行,到2025年,大中城市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80%。鼓励居民购买使用绿色低碳产品,加强能效水效标识推广,引导民众选购节能节水产品。倡导节水、节电、节气等低碳生活方式,强化阶梯水价、电价、气价的运用,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全面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鼓励通过“互联网+”等形式开展废旧物品交易,进一步减少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
(七)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工业生产过程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强化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管控,通过工艺技术改进、末端治理等手段,减少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强化氢氟碳化物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积极推广增温潜势值较低的氢氟碳化物制冷剂替代产品生产和使用。继续强化硝酸生产过程氧化亚氮排放控制,积极推广实施氧化亚氮末端处理技术。
控制农业活动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继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快推进有机环保农药替代、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应用,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控制甲烷排放。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全收集、全利用或全达标;严格落实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禁限养区要求,调整畜禽养殖种类、规模和总量,畜牧业区域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农牧结合,形成种养加一体的绿色发展模式。加大商品有机肥施用、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技术推广,改善耕地地力。到2025年,化肥施用强度(折纯)降到15千克/亩。
控制废弃物处理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全域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实现废弃物低碳化处理。推进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各类固废分类处理,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探索建立各类固废处理收费制度,从源头减少各类固废产生量,到2025年,全省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70%。按照焚烧为主、填埋补充原则,加快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加快实现县城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覆盖。积极推广使用甲烷发电等规模化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技术,减少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合理规划布局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实现废弃物的协同处置。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力度,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积极利用再生水,到2025年,全省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0%。研究并推广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废水处理甲烷排放回收利用技术,重点加强造纸、化工、食品等行业污水处理甲烷排放的回收利用。
(八)增加生态系统碳汇
增加林业碳汇。深入实施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增强国土绿化系统碳汇能力。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思路,充分挖掘潜力,大力实施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沿海“六大森林”建设,着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实施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木材储备,串联美丽生态廊道,建设珍贵彩色健康森林,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持续推进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掌握全省林业碳汇现状、变化、分布和潜力,推动新一轮“一村万树”示范村建设,提高乡村绿化质量。加快城市森林建设力度,以森林城市(城镇)、园林城市(城镇)建设为载体,扩大城市建成区核心片林规模,提高公共设施绿地中乔木林比重。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1.5%,森林质量明显提升。
增加海洋、湿地、农业碳汇。结合蓝色海湾综合治理、银色沙滩岸滩修复,提升海洋碳汇能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快建设海洋牧场,提高海洋渔业固碳能力。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推进南红北柳湿地修复,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固碳能力。深入挖掘农业碳汇潜力,通过农业技术改进、种植模式调整等措施,增强农业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专栏1 生态系统碳汇建设重点工程
海洋、湿地碳汇方法学探索。开展海洋、湿地碳汇统计核算和监测方法学专项课题研究,探索建立海洋、红树林、盐沼和海草等海岸生态系统评估体系。
海洋、湿地碳汇试点。以海洋、湿地生态系统碳汇为载体,组织开展沿海地市(宁波、温州、舟山、台州)、环太湖地市(湖州)试点建设,提升海洋、湿地生态系统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碳中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依托我省现有森林、海洋、湿地、农业资源,建设碳中和信息化平台,实现碳中和数字化管理。以杭州、丽水为试点,开展碳中和信息化平台试点建设,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碳汇面积,深度提升碳汇质量,努力建成生态系统碳汇数据库,定期盘查、更新、发布碳汇相关指标数据,为全省碳汇产品交易奠定基础。
四、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研究制定浙江省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积极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达峰专项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
(一)研究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研究制定全省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达峰目标、路线图、实施路径。推动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居民生活和科技创新等领域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各设区市制定市级达峰行动方案。深化省、市、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强化清单数据应用,为全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提供数据支撑。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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