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长三角协同减排联动体系。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共同探索生态友好型高质量发展模式,扎实推进“三省一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研发应对气候变化新技术,共同探索建立区域减污降碳联动机制,为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和美丽长三角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三)强化气候领域科技创新水平
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加大气候变化领域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战略政策研究支持力度,为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提供技术支撑。立足浙江发展实际,深入实施“双尖双领”计划,围绕“零碳”电力、“零碳”非电能源、“零碳”流程重塑、“零碳”系统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及碳汇等五大方向,创新科研攻关机制。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创新合作,搭建国际科技合作载体,构建协同发展生态圈。加强数据整合和数据推广,深入挖掘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应用价值,加强“互联网+”与低碳发展技术的深度融合。
强化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以氢能利用、太阳能利用和能源清洁低碳研究为主攻方向,谋划建设能源领域省实验室,加强能源清洁利用、含氟温室气体替代及控制处理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推动龙头企业牵头创建省技术创新中心,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建设碳中和技术高端创新动态体系,打造国内领先的低碳技术创新型基地。
推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深入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定期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充分发挥创新引导基金支持作用,支持绿色技术应用。落实国家绿色技术创新示范先行行动,实施低碳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创新创建主体培育和可持续发展示范引领。以设立国家绿色技术交流中心为契机,加大碳达峰、碳中和技术转化力度,大力培育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
(四)发挥气候治理数字智治优势
加快建设综合应用场景。按照“跨领域、场景化、大场景、小切口”要求,集成全省多领域多元数据,打造碳达峰、碳中和数智平台,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数字体系,绘就碳达峰、碳中和数字地图。实时反映全省碳排放现状,及时评估产业转型升级、能源结构调整、能效提升等对碳达峰的贡献。
建立碳账户管理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构建清晰准确的碳账户体系,强化企业减排责任,实现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全覆盖。通过建立衡量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的计量、核算和评价标准,加强监测预警、评估考核、数据回流,实现全链式闭环管理。以碳账户数据为依据,采用绿色金融、财税政策等手段激励企业节能降碳,促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
(五)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市场机制
夯实碳交易工作基础。健全企业碳报告制度,完善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复查工作体系,引导企业逐步建立碳排放台账制度。鼓励企业做好计量器具检定、煤炭元素检测等工作,进一步夯实数据基础。开展多层次的能力培训,提高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提升企业参与全国碳交易的能力。
全面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明确碳排放交易责任目标,完善工作体系。建立全省碳排放配额分配管理机制,积极做好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分配、履约管理,健全碳排放配额市场调节和抵消机制,指导全省企业做好配额履约和清缴。探索开展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和转让机制研究。
推进碳资产管理和开发。鼓励企业开展碳资产管理,建立碳资产管理部门,配套信息化管理系统,主动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碳减排量、节能项目碳减排量等国家核证减排量(CCER)和其他机制下的碳减排量项目。积极探索开发海洋、湿地等碳汇方法学,开发相关自愿减排项目。培育碳交易咨询、碳资产管理、碳金融服务等碳交易服务机构,推动碳市场服务业发展。
(六)加强气候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气候领域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结合我省气候领域工作实际,进一步吸纳相关领域专家,完善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成员结构,形成涵盖大气、海洋、水文、地质、生态、林业、能源、交通、建筑、经济等诸多领域的决策支撑机构,发挥多学科集成优势和专家在本领域学术的带头优势,广泛组织科技工作者为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出谋划策。
强化气候领域专业队伍建设。加快应对气候变化人才培养和引进,扩大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专业支撑队伍,发挥好咨询参谋作用。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国际研究计划,夯实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及战略政策研究基地建设,健全长期研究支撑机制。积极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组建低碳产业联盟,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后备队伍建设。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人才政策体系建设,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技能认定机制。
加强气候领域基础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气候领域重点难点工作,面向基层队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能力建设活动,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基层队伍的业务能力水平。依托技术支撑机构,加强对基层队伍的业务指导。
七、推进试点示范建设
深化各级各类应对气候变化试点创建,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发展浙江经验,围绕深度减排、气候适应、碳中和等应对气候变化前沿工作,全方位高标准谋划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试点示范,充分发挥基层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径。
(一)打造低碳试点升级版
深化国家级低碳试点。基于试点建设取得的成效,结合不同类型试点特征,对标对表国际先进水平,识别发展短板,研究探索适合的低碳转型路径,破解制约低碳发展的关键瓶颈问题。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新目标,高标准谋划建设规范、评价指标和考核办法,加强政策、技术等创新实践,探索差异化、精准化的低碳发展模式和多元化的低碳发展路径,为制定区域和城市的碳达峰和碳中和行动方案提供决策依据。
全面升级省级低碳试点。深化省级低碳城市、县(市、区)、城(镇)、园区、企业等低碳试点建设,在全省推广复制典型经验和模式。进一步打造一批在碳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数字智治、碳汇能力建设等领域深入探索的试点城市、县(市、区),将低碳理念融入试点园区和企业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过程中。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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