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提出,“十四五”时期,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生态环境安全有力保障,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更强。
具体详情如下: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闽政办〔2021〕59号
发布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生成日期:2021-10-2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21日
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第一章开启美丽福建建设新征程
第一节“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创新实践地。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提出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理念,部署推进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实践,为福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福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4年视察福建时,为福建擘画了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的宏伟蓝图;2019年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叮嘱“多做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相促进的文章,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赋予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大使命,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福建省委和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优势进一步凸显,“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成效显著,主要目标任务均顺利完成(详见表1)。
生态环境质量更优,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齐头并进。五年来,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接连跃上3万亿元、4万亿元台阶,居全国第7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跃居全国第4位,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脱贫摘帽。与此同时,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2020年,九市一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8.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1.8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逐年下降至20ug/m。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97.9%,较2015年提升了4.6个百分点;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96.9%,较2016年基准年提高21.3个百分点;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森林覆盖率达66.8%,连续42年保持全国首位,九市一区全部晋级国家森林城市。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22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3个县被授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全省60%以上行政村建成“绿盈乡村”,生态省细胞工程基础不断夯实、提档升级。
绿色发展动能更足,产业、能源、运输结构持续优化。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编制完成“三线一单”,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有效落实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速推进,数字经济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二、三产业增加值占比的差距逐渐缩小。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水平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强度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清洁能源装机比重55.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3.4%。建成清洁煤电供应体系,2718.6万千瓦煤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占总装机容量的98.6%。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约为全国平均水平一半。全省沿海港口海铁联运集装箱完成7.2万标箱。“电动福建”加快建设,城市新能源公交车占比80%。
污染防治攻坚更实,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实施“1+7+N”污染防治攻坚战计划。蓝天保卫战方面,实施大气精准治理“十百千”工程,完成“蓝天保卫战”“大气十条”目标任务,实施石化、化工、印刷、涂装、制鞋等重点行业治理减排工程3000余个。碧水保卫战方面,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组织实施300余条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新建改造污水管网5000公里以上,基本消灭劣Ⅴ类小流域、牛奶溪和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沿海县级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强陆海统筹,持续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深化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海漂垃圾专项清理,近海水质得到改善。净土保卫战方面,高质量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面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分类实施管控措施。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全流程监管135个疑似污染地块和25个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情况,完成长乐等5个县(区)的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试点,在泉港等10个县(市、区)开展土壤环境风险防控试点。
环境风险管控更严,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持续深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查、整治。2016年以来,全省累计出动8.5万人次,排查企业3.3万家次,排查放射源使用单位215家。推进重点企业化工园区环境应急池以及企业、园区和重要环境敏感点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印发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废年处置能力提高到186.9万吨,超期贮存危废削减率达99%以上。疫情以来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涉疫生活垃圾约5.5万吨,做到应收尽收、日产日清,未发生二次污染。
探索实施核与辐射“双罚制”,率先建立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一图一卡一册一系统”快速响应模式,建立核应急专用物资储备制度。全省未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生态文明制度更健全,初步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开展生态省建设20周年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5周年实施情况评估,生态省69项重点任务、22项指标和试验区六大领域38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部完成,39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向全国复制推广,数量位居全国首位。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福建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环保“党政同责”,完善“一岗双责”,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全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体系;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出台《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基本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率先投入使用生态环境大数据云平台,深化环保网格化监管,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创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率先实施考虑综合因素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开展生态系统价值核算和经济生态生产总值核算,全面推行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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