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统筹海洋开发保护布局
充分发挥我省海岸线、海湾和海岛资源丰富的优势,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优化海洋空间功能布局,提升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快构建陆海一体、协同有序、绿色活力的海洋空间。
强化陆海统筹开发保护。加强海岸线管控,落实国家对自然岸线保有率的管控要求,实施分类分段精细化管理,推进海岸线资源的科学利用。做好陆海两域空间对接,以海岸线为轴,以海岸带为重点,按照以海定陆、陆海协调的原则,统筹陆海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强化海岸带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功能。强化陆海开发保护协调,以陆海生态系统为基础,陆海一体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加强陆海基础设施对接,强化港口的综合枢纽作用,推进陆海联动、江河海互动、港产城融合,整体推进陆海经济产业发展和示范。开展重点海域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加强重点河口海湾综合整治与修复,强化海域海岛使用动态监测。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严格控制海
洋捕捞强度,大力养护海洋生物资源。完善围填海总量管控,严格控制新增围填海项目,加快处置历史遗留问题。
推动海洋产业绿色发展。聚焦海洋优势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潜力产业加快发展,打造海洋油气、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清洁能源、海洋生物产业与现代渔业、海洋旅游等产业集群。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加快建设粤西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粤东海上风电运维和整机组装基地,支持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洋生物质能、海水制氢等示范工程。加快茂名石化、惠州大亚湾石化、湛江东海岛等石化产业集群建设,推动传统石化产业向新型绿色石化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基地。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建设海洋领域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平台,推进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工装备、海洋生物等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积极发展海洋碳汇。
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坚持陆海统筹,全面加大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力度。持续加强入海河流污染治理,减少总氮等污染物入海量。加强重点海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海域污染物减排,有效控制入海污染物排放。深化港口船舶污染联防联治,推动港口、船舶修造厂加快船舶含油污水、洗舱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优化海水养殖生产布局,鼓励发展深海养殖,严格管控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推行海水养殖尾水集中生态化治理。深化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评估和防治技术研究与示范。建立完善的陆地-海滩(岸)垃圾清运长效机制,实施海滩垃圾的属地化管理。推进海洋生态恢复和修复,开展重点海域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加强重点河口海湾生态系统修复,推进汕头南澳、阳江闸坡海滩生态修复试点。深入推进"湾长制"试点,强化与"河长制"衔接,扎实推进沿海各市美丽海湾的建设与保护。
提升海洋综合治理能力。完善海洋法规制度体系,研究并适时修订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地方性法规,推动海岛保护立法。探索建立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制度,稳步推进海洋资源市场化配置。建设海域动态监测及海洋防灾减灾基地等一批海洋基础设施,搭建海洋大数据平台,提升海洋综合管理装备水平,提高海洋观测监测、预报应急及海洋基础信息等海洋公共服务能力。建立海洋综合执法队伍与涉海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协同机制,建立沿海地区和海上突发环境事件动态评估和常态化防控机制,统筹应对陆源、海上各类突发环境问题。提升珠江口粤港澳三地协同处理海洋环境风险和灾害应对能力。建立海洋常态化稳定投入机制,整合各级财政资金,稳步增加对海洋生态、科技、经济等方面的投入,完善海洋经济统计、核算、监测评估等制度。
专栏 6 海洋开发保护格局重点工作
1.沿海湾区经济布局。根据各地产业特色和发展重点,合理推动环珠江口湾区、环大亚湾湾区、大广海湾区、大汕头湾区、大红海湾区、大海陵湾区等六大湾区经济布局。
2.海洋开发利用布局。合理安排渔业用海、工矿通信用海、交通运输用海、游憩用海、特殊用海,实行海域精细化管理。
3.海洋产业试点示范。建设粤西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粤东海上风电运维和整机组装基地。建设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洋生物质能、海水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一批海洋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4.海洋生态保护工程。开展海岸线整治修复、魅力沙滩打造、海堤生态化、滨海湿地恢复、美丽海湾建设等重点工程。
第五章 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美丽家园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坚持全领域、全地域、全方位、全过程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推动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美丽家园。
第一节 推进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保持攻坚力度、延伸攻坚深度、拓展攻坚广度,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持续优化大气环境质量。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以臭氧防控为核心,突出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持续降低细颗粒物浓度,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全国。提升大气污染精准防控和科学决策能力,建立省市联动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管理机制和挥发性有机物源谱调查机制。加强油路车港联合防控,强化成品油质量产、储、运、销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调制和销售成品油行为,加大对非法流动加油、销售不合规油品、销售未完税油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完善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管平台,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管。加强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推动岸电系统建设,引导船舶靠港使用岸电。严格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分级管控,推动重点监管企业实施新一轮"一企一策"深化治理。有效防控面源污染,建立完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和污染天气扬尘污染应对工作机制。加强农业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强化清扫废物、园林废物等露天焚烧的监管执法,全面加强露天烧烤和燃放烟花炮竹的管控。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到2025年,全省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臭氧浓度上升趋势得到基本遏制。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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