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实施重大工程
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建设省级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库,实现全过程、精细化、动态化管理,以规划引导重大项目建设,以重大项目建设促进规划落实。实施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生态建设与修复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工程、"无废城市"建设工程、安全清洁低碳能源工程等重大工程。强化资源要素保障,优先保障生态重点工程的用地、用海、用能和环境容量。
实施数字化治理工程。建设完善全省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加强部门间数据衔接共享。依托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和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等公共支撑能力,构建全省生态环境主题数据库和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构建水、气、声、土壤、海洋、固废、污染源、生态遥感一张图,实现环境治理"一网统管"。
第六节 深化合作交流
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交流。完善粤港澳地区各项环保合作机制,强化环境信息共享、监测执法协作与应急联动。加强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建立健全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健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工作机制。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国际交流,探索开展国际绿色金融标准互认和应用等方面的合作。
加强绿色发展国际合作。加强标准、技术、人才、项目等方面的合作,强化同世界各国的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服务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资金连通、技术连通和市场连通。积极参与绿色低碳国际标准合作,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国际对标。聚焦关键领域,推动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合作,加强关键技术领域的科技人才交流与合作。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带动先进环保技术、装备、产能"走出去"和"引进来"。
附件: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表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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