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颜值更高,为高品质城市擦亮生态名片。环境质量指数位居全国前列。空气质量排名全国省会城市第3名、重点城市前10名以内。2020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9.5%,其中优级天数205天,较2015年提高近42%,“福州蓝”成为城市金名片。各项污染物排放强度改善程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PM2.5浓度降至21微克/立方米。闽江、敖江、龙江3条主要流域省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92.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小流域省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91.7%,较2016年提升近30个百分点,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88%。城区156条内河治理基本完成,获评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全面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废弃矿山治理任务。完成造林绿化48.9万亩,2020年森林覆盖率58.36%,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第二,荣获“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等称号。建设环山休闲步道131.3公里、滨水休闲步道680.3公里、大型生态公园15个、串珠式小公园1202个,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升至45.4%,相关经验获联合国粮农组织肯定。
污染防治攻坚更实,为宜居福州升级生态福祉。“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新成效,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出台《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力求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蓝天保卫战方面: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和燃料结构性调整,完成长乐滨海工业区松下片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全市燃煤电厂12台燃煤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改燃;以化工、工业涂装、印刷等涉VOCs行业为重点,实施大气精准治理减排;率先在全省推进城区房建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督促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累计淘汰黄标车5.4万辆,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实现全市全部供应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实施国Ⅲ柴油车与国Ⅰ汽油车限行和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完成非道路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碧水保卫战方面:深入实施碧水攻坚“三巩固”行动计划,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试点开展闽江干流、大樟溪入河排放口排查整治,推动龙江流域综合整治;通过“卷地毯”方式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施“一体化”指挥作战,再现沿河“推窗见绿、出门见景”的生态福利;有力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县级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东张、山仔水库藻类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成20个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完成全市36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全面完成1115个入海排污口排查。净土保卫战方面:建立全市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全面完成360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全市51家市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系统梳理闽清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经验,建立省级示范点1000亩、市级示范点7500亩,完成省下达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38500亩及严格管控类1150亩任务,全市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1%以上。
环境设施更加完善,为城市实力跃升压实保障。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建成投运一批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初具规模,建成红庙岭危险废物处置场,全市危废处置能力达到26.7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9.3%,城市固废危废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共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547公里,实现130个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全市1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已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闽江、敖江、龙江流域沿岸1公里范围内的37个乡镇均已通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纳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8%。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32145户,完成1652个行政村污水治理。基本建立全市1975个行政村“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一体化处置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分类排名进入全国前十,成为全国9个免检城市之一。
生态文明建设提档,为两山转化实践引领担当。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出台《福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面完成生态文明试验区24项重点改革任务,其中“福州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创新机制”等4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入选2020年国家发改委《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全国推广。在全省率先完成《闽江流域(福州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20年)》,先行探索开展兼具“山海”特色的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试点工作,研究构建了涵盖六大生态系统的生态系统价值核算指标体系。永泰商品林赎买、闽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连江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及经验被省里采纳,其中商品林赎买改革经验被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刊登推广。
环境治理能力加强,为落实赶超提高保护水平。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垂管后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福州市关于推进排污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获国家一等奖。建成全国领先的空气超级站、全国首套海漂垃圾网络监管系统、敖江塘坂水源地富营养化研究工作站、土壤污染防治实验室等,初步形成陆海空统筹的环境监测网络,成为全国第三个建成空气超级站的省会城市。依托福州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和生态环境资源中心(一期)初步实现环保网格化、信息化精准监管。开展闽江口污染详查、罗源湾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协同控制技术研究、闽江溶解氧变化规律研究,提供“智力支持”。在全省率先成立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建立福州特色的预警触发机制,开展环罗源湾—三都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组织开展“清水蓝天”“绿盾2020”“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2544件信访件全部实现办结销号。在全省率先完成33个行业1772个固定污染源的清理整顿,登记发放排污许可证7300余本,排污权交易规模和市场活跃程度位居全省首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监管全覆盖。建立实施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融安2019核应急演习工作得到省应急办通报表扬。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书考核连续4年考核位于优秀档次,排名全省前三名。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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