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讯 自2008年启动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以来,第一阶段564家污染企业已全部整治到位,目前已进入第二整治阶段。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湖南省环保局关于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
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即2008年,取缔关闭企业(37家)、淘汰退出企业(21家)、停产治理企业(42家)停产到位;第二阶段即2009年,6月底以前完成郴州三十六湾、新田岭、小垣、柿竹园四个矿区整治整合,12月底以前湖南南天实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淘汰退出到位,122家工业企业、36家畜禽养殖场完成限期治理;第三阶段即2010年,完成11家企业异地搬迁。建成69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对660家造纸企业,分别采取淘汰关闭、整合和治理措施,达到结构优化、污染减排、产业升级的目标。
在整治第一阶段,湘江流域已关停564家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到位59家企业,660家造纸企业减少到207家,69个污水集中处理厂累计完成投资60.4亿元。今年6月,湘江流域总体水质为优。
报告指出,第二阶段158家限期治理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场,已完成治理任务59家,在建46家,27家已停产、转产或关闭;郴州四大矿区198家小采选企业提前关停到位。到今年6月底,湘江流域69个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0.4亿元,铺设主次干管1295.4公里,占全省污水集中处理厂投资的62.5%。已建成运营污水集中处理厂22座,设计日处理能力225.7万立方米;湘江流域内的原660家造纸企业通过整治减少到现在的207家,产能由原来的320万吨/年提高到现在的360万吨/年,吨纸用水量从400多吨减少到现在的不到200吨,废水和COD排放量减少到原来的三分之一,基本达到了预期整治目标。
2010年1月,湖南省环保局将对第二阶段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在2009年年底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一律按要求实行停产治理;对治理不积极的企业,“挂牌督办”、“黄牌警告”。对现在暂时停产的27家企业,完成限期治理经环保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