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也是《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中的项目。再加上牡丹江、哈尔滨、肇东等地的污水处理项目,同方在松花江流域的名头的确够响亮。
相关的政府部门同样意识到市场机制的有效作用,如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中明确,松花江将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而资金来源既包括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国债)、地方政府资金,也包括企业自筹资本金,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和吸收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优惠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无疑,引入市场机制的结果是政府和企业的“双赢”。
和点源污染治理不同的是,流域治理除了点源污染外,还有面源污染以及整个沿流域污染管理的问题。对此,傅涛认为,流域管理层面基本上没有企业介入可言,“管理”就是政府的事。但是,在涉及市政设施进行服务的时候,企业是可以介入的。以一个企业主体介入流域机构,承担管理问题,在个别国家有,比如英国,而在中国目前体制之下,没有哪个流域会让某个水务企业获得流域管理的责任和权力。他认为所谓企业参与流域治理是从市场角度切入的,企业参与一些具体治理工作,如果流域是一个整体的话,有的企业的服务可能得到流域下地方政府关联性的授权。包括首创、同方等,这些公司本身是在做市政服务,即使是一个流域内上下游城市的污水处理市政服务都由它做,它也很难真正介入到流域管理中,只是在处理技术上协同,在人才调配上有一定便利。这种市场层面的流域统一治理是可以存在的,而且容易控制成本,这是一种产业模式。但基本着力点还是市政服务,本质上企业很难介入流域管理事务。
水务企业做流域的统一服务,能够实现的只是自身的连贯,包括资金、人才、技术、品牌的连贯,这些可以做到,有利于控制成本、提高服务,这是有好处的,傅涛说。政府层面流域管理的连贯或者说联合,凭借企业之力是难以实现的。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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