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城市供水难以承受之重
供水行业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虽然关系国计民生,因为行业的自闭,长期并没有进入广泛的公共视野。
两个因素引发了全社会对城市供水的广泛关注,一是近期日益升温的水价调整,二是近年来连续发生的供水水质灾害。
这种关注让城市供水这个传统行业第一次由后台进入民生的前台,迫使作为一个专业研究人员的我们,需要用非专业的方式与公众进行沟通。
应中国水网的邀请,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汇总近年来的研究和思考,力图从公众的角度展示一下城市供水行业的困难与问题。
太多的压力让城市供水有些难以承受,有太多的内容需要与社会交流,也有更多的问题需要社会帮助解决,本次专门撰写的十五篇短文,权当做一个尝试。
有些观点是个人观点,政府和同行不一定能够完全赞同,但是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与大家讨论。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傅涛
我国36个核心城市,10年来供水价格每年平均增长5%左右,污水处理费平均增长在15%左右。水价调整一直在进行中,那么为什么最近会出现更为明显的趋势呢?这和我们现在的形势发生变化有关系。有五个原因促成了最近突发性的调价……
目前城市供水规模每年540亿吨,供水服务人口接近4亿。城市供水十年中发生了结构性调整,十年前工业用水占据城市供水的65%,而目前生活用水比率逐渐加大,已经超出了工业用水……
对于城市水业来讲,其产品既有商品特性,又有公共必需品特性,更与水资源的制约和环境保护紧密关联,同时自然垄断特性限制了竞争机制的引入。因此,水价的组成、形成机制以及监管方式成为一个国际性难题……
城市供水具有自然垄断性质,如何在自然垄断行业中引入市场机制约束成本、保障服务是国际水务的共同难题。竞争机制的设计一般包括两大类型,一是准入竞争,二是过程竞争……
众所周知,供水是政府提供给老百姓的公共服务,国际上的基本观点认为供水不是普遍公共服务,所以执行受益者支付原则。供水的公共服务特性与使用者支付原则或者说受益者支付原则并不矛盾。要实现二者的结合,体现水价改革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需要使用三个连环手段……
水价虽然称为价格却并非由供需所决定的市场价格,而是政府根据多种因素的综合定价。水价的复合性使成本因素常常被政治和社会因素所掩盖,使供水价格的确定并不能按照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的那样依据成本……
长期以来,政府、企业、公众各自从自身利益出发,对水价的调整持不同的观点,理顺三者关系一直是价格管理中的难题……
在政府、企业和公众的三方不良博弈中,有意无意间,共同忽略或牺牲了水质,而水质是供水服务的核心。政府因为社会稳定不敢正视或者有意回避水质问题;企业因为缺乏资金无力解决水质问题;公众因为不知情而忽略水质问题……
目前城市供水价格监管的宗旨是在《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框架约束之下,以合法性为重心的管理模式已经形成。在这些法规的监督和引导下,企业行为准则也均以合法为界限……
谁都知道城市供水是基本的公共服务,而供水实施以价格为核心的使用者支付原则,让被服务者承担全部运营成本,那么政府在城市供水中的公共服务责任体现在哪里?
对2002年以后的城市水价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针对11家外资水务企业和国内大型水务公司所进入的城市的地方水价调整情况分析,结果发现水价并没有因为社会企业(包括外资企业)进入供水市场而对当地的水价调整造成明显的影响……
供水服务是一种专业化服务。一般情况下经营风险很小,因此吸引了一些外行企业和资本性企业的进入。但是中国供水的原水受到污染,出水要求在不断提高,同时在社会关注日益提高的背景下,对于非专业公司来说,供水经营的风险很大,而不是很小……
同为垄断性公用设施行业,城市供水行业区别于电力行业,是具有典型的区域性特征。由于水的传输成本非常高,难以在大的范围内对供水自由调度,不可能建立全国性的运输管网,调节全国供水市场……
累进式阶梯水价是国际通行的促进节约用水,同时保障弱势用水者利益的手段。1998年开始国家就明确要求推进阶梯水价,为什么到现在只有宁波等个别城市能够做到?……
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管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作。这里列举了几点需要公众知情、参与和理解的几个方面……
(中国水网)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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