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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公布

时间:2016-07-29 09:56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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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积极申报2017年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2016年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的调整修编审批工作,建立海绵城市工程项目储备库。按照系统治理、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统筹建设原则,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实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综合提升、径流污染有效削减、雨水资源高效利用,构建健康的城市水生态系统。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既有建成区要结合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易淹易涝片区整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逐步实施。到2020年,全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70%以上的雨水得到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得到有效削减。(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阶段由市住建局牵头,市规划局、水利(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等参与;后续其他阶段由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规划局、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等参与)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十一)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优化养殖业布局。按照“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要求,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合理确定养殖区域、总量、畜种和规模,以充足的消纳土地将处理后的畜禽废弃物就近还田利用。强化畜禽养殖分区管理,根据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划定禁养限养区,报上一级相关部门备案,并对社会公开。全面开展养殖业调查,摸清家底,明确规模化养殖场清单,列出禁养区需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清单,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市农委牵头,市环保局、发改委参与)

  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非禁养区和限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设施。探索建立分散养殖粪污收集、贮存、处理与利用体系,提升工厂化堆肥处理规模,推广高效液态有机肥生产技术,鼓励开展屠宰废水等农产品加工业废水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利用。新建养殖场应采取生物、工程、农业等措施利用畜禽粪污,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分别达到60%、90%。(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等参与)

  (十二)加强生态渔业建设

  调整渔业产业结构。积极推广生态渔业、增殖渔业、循环渔业等,有序推进重点湖泊退渔还湖、退渔还湿工程,2016年底前,完成阳澄湖区域内1500亩水面、75只围网的压缩整治任务。(市农委牵头,市规划局、水利(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强化水产养殖业污染管控。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逐步减少冰鲜杂鱼饲料使用。鼓励采用生态养殖技术和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技术,严格养殖投入品管理,推广低毒、低残留药物的使用,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2016年年底前,制定本地区百亩连片标准化池塘改造方案,推广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技术,至2020年完成4.7万亩池塘标准化改造任务,湖泊、池塘生态化养殖面积比例分别达90%和70%,有效控制水产养殖业污染。(市农委负责)

  加强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养护。严格控制捕捞船网及马力总量,逐步减少渔民、渔船数量,降低捕捞强度,严厉打击“绝户网”。(市农委负责)

  (十三)控制种植业污染

  2016年年底前,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案。在制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总体规划时,应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要求,并在实施建设中加以落实。全面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建立连片绿色农业污染控制区,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规模化发展,从源头控制种植业污染。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推进化肥使用减量化。加大有机肥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使用农家肥、商品有机肥,逐步增加农田有机肥使用量。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施农药减量工程,推广精准施药及减量控害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加快制定地方农膜使用标准,制定农膜使用和回收的优惠政策,推广使用高标准农膜,开展残留农膜回收试点。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渠、塘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19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供销合作总社、环保局、水利(水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统筹规划、集散结合、自主实施、政府帮扶、以奖促治原则,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及分年度计划,以村为单元,实施农村清洁、水系沟通、河塘清淤、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工程,分类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和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至2017年,完成24个村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至2018年,全市(组团)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完成250个,规划保留村环境整治率达到60%;至2020年,全市(组团)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完成400个,规划保留村环境整治率达到100%(市农办、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水利(水务)局、城管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等参与)。统筹城乡、区域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已编制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合理选择就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就地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处理以及分散处理等治理模式(市水利(水务)局负责)。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开展农村河塘疏浚,大力开展水美乡村建设(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农办、农委、环保局等参与)。到2020年,村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实现全覆盖,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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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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