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强化科技支撑作用
(二十七)加强水环境管理应用研究
强化科技对水环境管理支撑作用,重点支持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及监测、跨区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水环境损害评估、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预警机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上溢油应急处置技术、排污许可证管理及信息平台建设等研究。探索开展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技术、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等应用基础研究。完善水环境科技领域的国内外交流合作机制,鼓励市内科研机构与国内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引进急需的环境管理及污染治理关键技术,联合开展相关技术研发。(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水利(水务)局、农委、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二十八)强化水处理技术研发应用
跟踪国内外水处理技术发展动态,围绕水处理关键技术需求,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研发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工业高盐废水脱盐及盐泥处置、地下水污染修复、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等关键应用技术。加强水处理技术创新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水处理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水利(水务)局、农委、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二十九)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的规定,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完善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扶持我市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建设,形成一批水处理技术装备产业化基地,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市发改委、经信委牵头,市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水利(水务)局等参与)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制定环境治理第三方服务的管理办法,明确资格准入条件、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理顺各方职责,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强化融资及服务功能,建立健全第三方治理服务新机制。支持鼓励互联网技术与环保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环保电商等新业态。(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财政局、经信委、环保局、水利(水务)局等参与)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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