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生态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目前,我省生态环境形势仍十分严峻,全省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与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已成为影响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1.环境污染严重,提高环境质量任务艰巨。我省依然处于环境污染治理的相持期,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居高位,污染物排放强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区域环境承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严重,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频发高发,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仍然较高,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仍然较多,畜禽养殖等乡村面源污染突出。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问题长期累积叠加,传统煤烟型污染与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总氮、总磷污染并存,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农村普遍“垃圾围村”,农村农业面源、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问题日益显现。涉重金属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重点环境风险源数量多,突发环境事件呈现原因复杂、污染物质多样、影响地域敏感、影响范围扩大的趋势。
2.生态系统退化,山水林田湖缺乏统筹保护。生态安全格局尚未形成,中度以上生态脆弱国土面积仍然较多,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导致的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生态空间不断被蚕食侵占,湿地面积较少并有下降趋势,生物多样性尚未得到有效保护。“山水林田湖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落实不够,森林、湿地、水体等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需要加强。
3.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前端预防难度加大。我省人口总量大、人均占有资源少,能源、矿产、国土等资源开发程度较高,矿产资源枯竭问题突出,人均耕地面积少。水资源缺乏且年际与地域分布不均,全省62条主要河流中有35条河流无源头水,海河及淮河主要支流环境流量基本无保障,水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问题并存,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城市生态用地少,土地利用不够高效集约。我省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远低于国家平均水平,燃煤消费比重仍然很高,部分地方燃气普及率低,省辖城市集中供热率低,相当一部分县级城市未集中供热,散煤燃烧直排现象普遍存在,资源能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加剧,造成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突出。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大挑战和历史性机遇
我省经济社会环境形势更加错综复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处于矛盾最为集中的攻坚时期。我省国土空间开发低效、产业结构偏重、发展方式粗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结构性和布局性污染问题共存,产业结构偏重在一些地方具有锁定效应,结构调整阵痛、动能转换困难交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地方环保投入力度受到影响。特别是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加速推进,城镇开发地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压力将继续加大,部分生态系统稳定性与生态服务功能呈现下降趋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提高生态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将继续加大。“十三五”期间,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已成为引领发展的重要理念和行动,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和资源能源消费朝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污染物新增排放压力高位趋缓,公众生态环境意识日益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挑战与机遇并存,既是负重前行、任重道远的关键期、攻坚期,又是充满希望、实现质量改善的窗口期、转折期,要坚定信念、保持信心,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集中力量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战略目标。
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立足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环保短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生态环境预防、治理、管理全过程保护,打好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战,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强化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严密防控环境风险,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河南,确保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坚持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核心目标任务。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清单式管理,将生态环境质量不降级、反退化作为刚性约束,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核心评价标准。
2.坚持把生态环境全过程保护作为根本途径。加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预防、治理、管理各环节,在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的基础上,努力将生态环境保护的链条向两端延伸,强化生态环境预防,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3.坚持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转变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改革生态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4.坚持把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作为工作方式。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打好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战,又着眼长远,协同推进环境预防、生态保护、治污减排、风险防控,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5.坚持把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作为重要保障。确保党委、政府履职履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治污减排能力,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四型”(服务型、法治型、文化型、廉洁型)环保队伍、环境监管能力、环境信息化建设,凝聚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0年,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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