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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正式印发(附重点项目)

时间:2017-02-09 14:11

来源:中国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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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厦门市和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同时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条件,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必须做到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综合利用、循环发展;严格执行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和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境基础设施“三同时”建设,重点对大气、水、固体废物和辐射等方面进行防控;着重对海沧南部石化片区、新阳工业片区、东孚工业片区、同安综合工业园区、翔安综合工业园区、火炬(翔安)产业区等实施环境风险红线控制,开展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编制园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积极主动防范工业园区的突发性环境事件,建立环境应急处置救援体系,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力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3.加快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以生态环境恢复和增强水土自净能力为重点,开展城乡环境“点、线、面”综合整治,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污水治理、绿道建设、流域治理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完善提升养殖业、种植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加强监管农药使用,提倡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大力度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体系建设,推广适合农村使用的垃圾处理方式和技术。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保护有饮用水供水功能的湖泊、水库、河流,加强饮用水源地涵养区建设,确保水源涵养林免受破坏。

加大力度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差距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差距,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统筹提高城乡发展理念。完善满足特大型城市需求的供水、排水、电力、污水垃圾处理、环卫等市政设施,并实现全市城乡全覆盖。完善区域规划,提高布局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以海沧区东孚镇、集美区灌口镇、同安区汀溪镇、翔安区大帽山农场开展的“百姓富、生态美”试点工作为契机,切实推进落实生态文明村镇创建行动。

(四)严格强化海洋生态系统保护

按照城市开发程度的强弱和生产力布局的不同,遵循综合整体、地域分异、景观异质、环境容载等原则,在全面分析陆域生态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及海域生态适宜性基础上,综合城市总体规划、行政区划、海洋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合理的生态功能区划。将厦门划分生态城市建设型生态功能区、城乡协调建设与工业环境生态功能区、低山丘陵水源涵养与生态林保护生态功能区和海洋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生态功能区4个生态功能区。

加强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用地建设,对原有118平方公里核心区海域进行合理调整,切实加强中华白海豚等珍稀物种及其生境的保护。恢复滨海湿地的生态功能和价值,划定滨海湿地保护区,不允许改变湿地的土地利用功能,从而保持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物种资源。控制捕捞强度,加大力度落实部分海域禁捕规定,继续开展增殖放流,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

加强陆源和海域污染控制,强化各入海河流污染源的排污监控和监测,严格控制港口、船舶倾泻排污和水产养殖污染,坚持以海洋环境容量和承载力为基础,统筹九龙江-厦门湾沿岸各流域环境容量资源,做到海陆统筹、河海兼顾,协同推进厦门湾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陆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加大海洋污染治理力度。建立九龙江-厦门湾沿岸各地政府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如联席会议制度和通报制度等),推进促进九龙江流域-厦门湾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一体化的政策措施。加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厦门近岸海域水环境污染治理方案》。在打通高集、集杏、马銮湾等海堤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东西海域清淤整治和海域退养工作,进一步改善东、西海域的水动力条件。完善海洋开发政策,强化陆海资源互补、产业互动,开展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建设,防止新的海洋开发项目对近岸海域造成污染。加强海洋保护区、滨海湿地的建设和生态修复。完善海上漂浮垃圾清理、回收、转运装备和设施,建设海沧环卫码头以及翔安刘五店环卫码头,继续加大海漂垃圾的收集、处理力度。开展海洋环境实时监测和动态评估,加快建立海洋监测、监视、预警系统、评价体系和环境污染的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其覆盖率、时效性与反应能力。

推进中华白海豚、文昌鱼、白鹭、中国鲎等海洋稀珍濒危物种网络保育工程建设。严格限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提升在自然生态系统保育、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生物资源保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白海豚等珍稀动物科研、科普、人工繁殖等工作,推进厦门珍稀海洋动植物研究中心及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将火烧屿、鳄鱼屿等无居民海岛、海沧湾等重点湾区、下潭尾等重要滨海湿地岸线纳入国家海洋公园范围,逐步扩大国家级海洋公园范围。在适宜种植红树林的滩涂进行红树林种植,建立湿地生态科普长廊及湿地生态文化体验区,推动滨海湿地文化建设。

围绕“海峡、海湾、海岛”资源优势,合理利用与开发海洋资源,推进建设“生态+海洋经济”、“生态+海洋管理”、“生态+海洋科技”的发展模式。以海洋环境承载力和陆海污染排放为重要依据,加强约束落实,统筹沿海产业布局,走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发展道路。着力构建生态良好的大厦门湾,推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二、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土地、水和能源都是人类生活和生产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资源的可持续规划与节约利用是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重要前提。本章以资源承载力为基础,以平衡资源供需关系为重心,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建设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适度超前的水资源保障体系。以总量严控-节约利用-修复整治为主线,全面推进各项自然资源管理制度的改革,显著提高自然资源承载能力。推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深入推进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实施和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供有效保障。

(一)深入推进节能降耗

将厦门市建设成为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利用率较高的低碳型、环保型、节能型城市,实现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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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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