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设美丽河北,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1.建立山水林田湖综合生态系统。实施山水林田湖综合修复。实施山体修复。开展露天矿山深度整治专项行动,对生产矿山和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进行生态恢复,对山体裸露、绿色植被覆盖率低的荒山实施造林增绿,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开展“病、危、险”尾矿库和“头顶库”(1公里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专项整治,推广实施尾矿库充填开采技术,建设一批“无尾矿山”,到2020年,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开展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洋水体统筹治理。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以河湖水系连通、重要枢纽工程建设和水质改善为重点,实施河流水网建设工程;严格海洋生态红线管理,强化污染源治理,整体推进海岸带生态修复。全面贯彻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重点推进京津保生态过渡带建设。在大中城市、白洋淀周边及北京新机场周边营造大规模连片森林,建设大范围城郊绿地、城市绿廊,构建大网格农田防护林。加强水源涵养林和防风固沙林建设。在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营造乔木草结合的复合水源涵养林。重点建设沿坝防护林带和农牧防护林网。重点扩建千松坝、塞北和御道口3个百万亩生态林场。以坝上“三化”草原为主,实施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发展现代畜牧业,实现农牧平衡、种养平衡、草畜平衡。到2020年,50%的“三化”草原得到治理。进行张家口坝上地区,沿海地区湖淖湿地修复。实施重点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包括白洋淀、衡水湖、东淀、文安洼、香河、永年洼、闪电河、康巴诺儿、察汗淖尔、官厅水库、宁晋大陆泽、南大港、七里海、滦河口、曹妃甸南堡及其他湿地恢复建设项目,总面积87.9万亩。做好香河、官厅水库等国家公园的布局与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林业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海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张家口、承德、保定市人民政府参与)
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编制并实施《河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保护规划》,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管理,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以自然保护区建设为主,开展对生物多样性的系统保护。坚持以就地保护为主、迁地保护为辅的原则,合理布局自然保护区空间结构,强化优先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保护区外生物多样性保护并开展试点示范。以优先区域为重点,制定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和标准。进一步提高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和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重要湿地等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管护能力。建立自然保护区质量管理评估体系,加强执法检查,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质量。建立自然保护区“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测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每年监测1次。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方位界限核准和勘界立标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区土地确权和用途管制。抓好自然保护区晋档升级工作,支持我省面积一万公顷以上的省级自然保护区晋档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工程。加强生物遗传资源库建设。加强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监管,开展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风险评价和跟踪评价。(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海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3.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开展不同层次的生态示范创建。做好生态省建设中期评估工作,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新指标体系与考核方式,实施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充分发挥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城市从污染治理向环境质量提升转变。严格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要求开展新一轮的生态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推动建立一批重点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提高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数量和水平。大力开展绿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设一批绿色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和家庭,打造一批以绿色示范单位为主体的环境宣传教育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农工办)、省林业厅、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保护和恢复城市生态。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强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雨水调蓄与排水防涝设施等建设。加强城镇节水,公共建筑须采用节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到2019年,缺水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以山区农村扶贫攻坚重点区域、环京津县、南水北调沿线和重要水源地周边农村为重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完成1.2万个建制村整治工作。以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向集中连片改造提升转变,通过扩点成片及新建片区,充分发挥连片建设的聚合效应。选择重点县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和创新。(省农业厅(农工办)、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扶贫办、省南水北调办、省地信局、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推进生态保护脱贫行动。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坚持生态建设与脱贫致富有机结合,探索形成林果产业、林下经济、生态补偿、旅游康养、碳汇交易等脱贫致富新路子。到2020年,县域生态环境支撑能力显著提升。贫困地区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带动70万人口实现脱贫致富。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因地制宜发展优质高效林果业、生态旅游业、森林康养产业等特色产业,实施生态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京津保生态过渡带、京冀水源林和张家口、承德生态支撑区等工程建设。在居住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开展迁出区生态修复工程。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扩大对贫困地区生态效益补偿规模,增加生态专项工程建设的资源和劳动收入,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收益水平。加大对京津保中心区生态过渡带、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以及低平原生态修复区所涉及的贫困县的转移支付力度。(省林业厅牵头,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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