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相较于原先的环保民企灵活、激进的风格,国资环保企业的风格趋于稳健,如果激励措施无法落地到位的话,或减少企业的活力,原管理层稳定性受到影响,环保企业的发展速度或减缓。
一些国企从去年入股环保民企后,调整内部结构和运营模式。经过近一年多的磨合,一些企业已初步磨合完成,具备了全面迈入新时期环境产业的架构和动力。
以长江、黄河大保护等为首的大环境流域治理是下一步提升我国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
尽管目前我国经济下行带来很大的压力,但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仍然将污染防治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生态环境仍然上升到了政治的高度,领导人也强调,要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环境需求仍在持续释放。
长江大保护是中央关注的环境保护重点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的要求后,关于长江大保护的相关政策密集出台。2018年10月,《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将长江生态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绩效、河长制等考核体系,将各地长江保护任务完成度纳入政绩考核标准;2019年1月,《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报告中明确到2020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要达到8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的水质比例要低于2%,相较于2016年颁布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中优良水质比例75%以上的要求,此次要求可谓更加严格、治理力度更大。
领导人积极关注长江治理情况。早在2014年,就提出了长江经济带要一盘棋建设的整体思想。2016年1月5日,领导人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深刻阐述了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推进思路、重点任务和深远意义。2018年4月24日至26日,领导人察看长江沿岸生态环境和发展建设情况。在视察中他听取长江航道治理、河势控制和护岸工程等情况汇报,并强调长江经济带建设事关重大,治理工作要树立一盘棋 思想,形成全面协调协作,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2019年出台的《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从生态环境、污水治理、水源质量等八个方面对长江治理提出了具体规划和措施,对长江治理行动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
长江专属的法律文件《长江保护法》草案起草专班已经就绪,文件出台进入最后准备阶段。我国关于水资源保护的法律很多,但之前与长江有直接联系的水法却较少,且适用范围过于宽泛。即将出台的长江保护法将对长江流域保护形成系统性法律规范,满足未来长江流域保护的需要。我们预计,《长江保护法》 将对长江环境生态修复保护、水资源调用和合理开发利用以及长江流域风险防控等做出全面布局,进一步加强对长江流域水污染、固废污染以及生物资源缩减等问题的整治力度。
长江沿线环境整治空间大。长江流域水系庞杂,肩负任务重大,其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经济区,流经19个省市自治区,流域总面积180万平方公里。2017年长江水资源总量达10614.7亿立方米,占到全国比重的36.91%。长江经济带对沿岸城市乃至全国的经济发挥着重大作用,其沿途经过重庆、武汉、南京、 上海等经济重镇,并向昆明、长沙、合肥等省会城市拓展,以点及面形成了覆盖9省2市的长江经济发展网。2017年,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区GDP、人口、粮食产量占全国比重分别达到44.76%,42.81%,36.35%,是我国发展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区域。
2018年长江干线货运量达26.9亿吨,较2009年13.3亿吨增长近一倍。其不仅将内陆和沿海港口及其他城市之间连成完整的运输体系,还担负了南水北调疏解北方缺水的重任,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不言而喻。
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带动长江流域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是长江的水文条件、资源与环境特征不断发生变化,并引发了如水污染、咸水入侵、洪涝灾害等诸多水环境问题。近20年来,伴随长江经济带城镇化面积不断增加的是农田耕地面积逐年递减,此外由于缺乏合理的规划布局,长江沿岸港口中大多出现利用率低、粗放利用等特点。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在几十年时间里也下滑严重,曾经40万吨级的天然捕捞量如今已不足1/4,生态受损现象严重。
“长江大保护”思想的提出加快了长江流域的治理,并在多个环节取得了突出成绩。2018年12月,长江流域按水功能区个数、河流长度计算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为89.7%、91.4%,较2015年12月分别增加8.1%、7.1%,排除季节性因素导致的波动,长江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逐年增加。而泥沙淤积情况也有较为明显改善,除2018年三峡库区淤积泥沙有明显回升之外,长江崩岸长度和其余年份三峡库区淤积泥沙量都呈现稳步下降趋势。长江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同时应看到,长江水资源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依然存在。2018年12月,Ⅰ~Ⅲ类水质的断面占比和Ⅴ类及以下水质的断面占比为88.5%和3.4%,均呈现向好态势。但与《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中规定的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低于2%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可以预见,消除劣Ⅴ类水体工作将是未来1-2年长江流域水务治理的重要一环。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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