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水网从山西省政府网获悉,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山西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本《规划》计划建设农村供水项目4054项,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89项,规模化供水工程159项,小型集中供水工程1150项,水质提升工程2581项,智慧水务75项。经测算,总投资为489.56亿元。
按项目类型分,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规划投资225.98亿元,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规划投资190.21亿元,小型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规划投资54.03亿元,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工程规划投资12.74亿元,智慧化水务建设6.60亿元。按区域分,吕梁山区投资95.17亿元、盆地区投资228.13亿元,太行山区投资166.26亿元。
本《规划》计划建设农村供水项目4054项,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89项,规模化供水工程159项,小型集中供水工程1150项,水质提升工程2581项,智慧水务75项。经测算,总投资为489.56亿元。
《计划》明确,按项目类型分,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规划投资225.98亿元,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规划投资190.21亿元,小型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规划投资54.03亿元,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工程规划投资12.74亿元,智慧化水务建设6.60亿元。按区域分,吕梁山区投资95.17亿元、盆地区投资228.13亿元,太行山区投资166.26亿元。
到2025年,工程供水保障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水量、水质、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持续稳定达标,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规模化工程覆盖率达到45%,千人以上工程基本实现24小时供水,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力争达到10%以上,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
到2027年,基本实现农村供水水源有保障、工程可持续、水价能承受、服务跟得上,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5%,规模化工程覆盖率提高到55%,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实现24小时供水,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基本消除旱井、水窖等分散工程;应急供水设施配套基本完善;农村供水水质总体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力争达到30%以上,农村供水全面实现县域统管。
到2030年,从“水源”到“水龙头”安全可靠、保质保量、城乡融合的供水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基本构建,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规模化工程覆盖率提高到70%,全面实现农村24小时供水,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力争达到80%,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均等化。
到2035年,农村供水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供水保障程度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全面实现县域供水统一管理,农村24小时稳定供水,农村供水工程体系、良性运行的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农村供水现代化。
此外,《计划》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探索采取特许经营模式推进项目实施。市县政府通过招商引导、扶持服务民营企业参与项目建设。遵循市场规律,完善市场规则,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及长期合作关系。省级财政可以通过提供税收优惠、投资补助等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到农村供水工程中。
《山西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全文如下: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晋政发〔2024〕1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西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编制本规划。
《山西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结合《山西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1-2035年)》,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补短板、锻长板,加快推进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即以县域为单元,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小型工程规范化,实现县域专业化管理全覆盖,推动农村供水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强不强”转变。
《规划》综合考虑今后一段时期农村群众生活及二、三产业用水需求,基于山西省地势和农村人口分布特点,结合山西省现代水网工程布局,按照“建大、并中、减小”原则,分类在吕梁山区、太行山区、盆地区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供水工程、小型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同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县域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
规划现状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为便于衔接“十四五”有关规划,结合水利部关于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增加2025年、2027年相关内容,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现状与需求分析
一、基本情况
(一)水资源基本情况
根据《山西省第三次水资源评价报告》初步成果显示,1956—2016年山西省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10.8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18.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77.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83.3亿立方米,重复计算量为42.4亿立方米。按流域分,黄河流域水资源总量71.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44.2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50.3亿立方米,重复计算量23.5亿立方米;海河流域水资源总量47.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3.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33.0亿立方米,重复计算量18.9亿立方米。
(二)现代水网建设情况
全省围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加快构建国家水网建设等国家战略,以黄河、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大清河等8河的自然河道和万家寨引黄、中部引黄等重大引调水工程为“纲”,以水系连通工程、县域配套工程、灌区工程等河湖水系及输配水通道为“目”,以水库、湖泊和泉水等具有控制性功能的枢纽水源工程为“结”,在省级水网与国家水网、市县级水网衔接融合基础上“纲举目张”,构建集水资源配置与综合利用、防洪排涝、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和智能化现代化管理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三纵九横、八河连通,多源互补、丰枯调剂,蓄泄拦排、河湖安澜,水清岸绿、河畅泉涌,智慧联动、调控有序”的现代水网。
目前实施的现代水网覆盖全省。“三纵九横”的省级水网骨架是全省水资源空间均衡布局的重要水源地和骨干输水通道,将引导省、市、县三级供水保障格局优化完善,确保全省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安全。截至目前,“三纵九横”中除第四横中部引黄与文峪河汾河连通工程、第六横黄河古贤山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外,水网框架基本建成。中部引黄供水工程、东山供水工程、小浪底引黄工程、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工程等四大骨干工程建设已进入尾声,规划的黄河古贤山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坪上水库工程、吴家庄水库工程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工程已开工建设。在改善农村供水保障方面,规划全省以县域为单元,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完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主要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集中供水规模化工程,加快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
二、工程建设现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供水工作,先后实施了农村饮水解困、农村饮水安全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目前,农村供水建设体系基本完善,农村饮水状况得到根本性改善。截至2023年底,农村供水工程共3.84万处,服务人口2304.8万人。其中,农村集中供水工程2.1万处,服务人口2258.15万人;分散工程1.74万处,服务人口46.55万人,主要分布在吕梁山区、太行山区。全省平均自来水普及率96.1%,规模化工程覆盖率37.5%。
2023年山西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统计表
三、工程水源情况
全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的水源中,地表水水源有4262个,地下水水源有15296个,联合水源50个。其中,为城市管网延伸工程供水的水源中,地表水水源有27个,地下水水源有185个,联合水源10个;为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供水的水源中,地表水水源有37个,地下水水源有182个,联合水源3个;为千人供水工程供水的水源中,地表水水源有164个,地下水水源有3409个,联合水源6个;为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的水源中,地表水水源有4034个,地下水水源有11520个,联合水源31个。
四、水质保障现状
(一)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情况
全省集中供水工程已建立水源保护区或划定水源保护范围5040处,其中,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191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159处,千人供水工程1400处,千人以下供水工程3290处。农村规模化工程划定比例相对较高,小型工程水源保护“划、立、治”工作推进较慢。
(二)净化消毒设施配置
全省农村供水水源以地下水源为主,沿黄县区、南部和北部地下水源存在氟或砷等超标的地域性水质问题。全省实施氟改水工程后,大同、朔州、运城及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地区大多配置了水质净化及消毒设施。全省千吨万人或以地表水作为水源的千人供水工程应配置净化设施设备568处,其中已配置且运行净化设施设备345处,占比60.74%;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需配备消毒设施设备工程4331处,其中已配置且运行消毒设施设备1508处,占比34.82%。
(三)水质监测检测情况
108个县(市、区)设立了县级农村供水水质检测中心,其中独建64处,依托建设44处。2023年度检测集中供水工程2.08万处,占全省集中供水工程处数的98.78%。但部分水质检测中心的检测设备简单,自动化程度不高,有待进一步升级改造。
五、供水工程管理情况
(一)“三个责任”与“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农村供水“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出台了《山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9〕96号),各县制定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和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省、市、县三级农村供水监督举报平台全面建立。
(二)工程运维管理情况
城市管网延伸工程供水户均已完成水表安装工作,村级水表安装率达93%,小型供水工程入户水表安装率较低。全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部核定水价,收费工程比例约80.67%,终端用户水费收缴率较低。缴纳形式多样,主要有按计量设施收费(水表有机械式和智能式)、按户按人收取、村委会代缴三种方式,收缴时段按年、按季不等。近年来,部分县对运行成本较高的工程进行了补贴,年均补贴财政资金在10万元~200万元之间;部分小型农村供水工程由村集体、附近企业补贴。
积极推进县域统管,目前,祁县、临猗县、盐湖区等8个县(市、区)已基本实现县域“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为其他县(市、区)提供了可借鉴经验。
六、存在问题及短板
(一)供水保障程度和规模化工程覆盖率偏低,供水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早期建设时,受自然地理、水源条件和规划理念、施工工艺、材料及投资等多种因素限制,我省农村供水工程多为小型供水工程,建设标准偏低,设施设备简陋,部分地区水量、水压不足问题突出,特别是一些利用小泉小水的工程极易出现停水断水现象,整体上农村供水保障率偏低。二是全省农村供水规模化工程覆盖率37.5%,低于全国60%的平均水平。三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村淋浴、洗衣机等家用电器普及,改厕、用水习惯转变,农村群众用水量大增,加之早期农村工程主要考虑人畜基本饮水,未考虑产业发展用水需求,需要进一步提高现有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四是一些平川县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年代早,运行年限较长,村级管网多年未更新改造,老化失修、跑冒滴漏问题突出。
(二)区域供水水质存在风险,水质安全还需进一步保障
一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涉及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多个部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划定任务较重,特别是千人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任务量较大。二是部分区域仍存在水质风险。部分地区受采煤、采矿深层渗漏和工农业面源污染以及生活污水不达标排放等因素影响,水源水质被污染的风险仍然存在。三是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安装率不高。受资金投入和管理力量薄弱的制约,一些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应配未配,一些工程虽配备但未正常使用,部分工程存在水质安全隐患。
(三)工程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运行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一是管护机构分散。单村工程大多由村级管理,联村工程多由乡镇水站管理;规模化工程由专业公司管理或县水利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由水利部门或住建部门管理。管理层级和管理机构多样,县级普遍缺乏专业统管机构,“公司化”运营推进缓慢。二是管护力量弱。现有村级管护人员大多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专业管护人员。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开展不到位、服务不及时,直接影响群众用水体验。三是水费收缴难。农村供水工程收入与成本倒挂问题比较明显,工程运行管护成本高。全省终端用水户缴费比例不足60%,村委代缴现象普遍,工程水费收入不足,财政补贴有限,部分地区只能通过定时供水减少运行费用,导致群众用水困难,且容易引发供水矛盾。四是标准化管理水平低。目前,千吨万人工程标准化建设仅完成三分之一,千人工程普遍达不到标准化管理的要求。
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系列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城乡融合、规模发展,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县域统管、平急两用,两手发力、完善机制”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建立健全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链条全过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最大程度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夯实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供水基础,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赵凡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